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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管理方法》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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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管理条例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院团委主管的服务性团体是一个以“服务社会”为中心的青年学生志愿者行动组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管理条例(试行)

   1 各委员必须对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有所了解,从而更好的履行志愿者的权力及义务。

   2 所有委员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不做有损学院和协会声誉的事。

   3 所有委员必须服从协会常务理事会的按排,执行协会决意,违者一律严惩。

   4 各部门开展活动,负责人必需要做出活动方案和相关计划,要以协会利益为前提,宣传部  必需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5 所有委员必须做好本部工作,并定期做出口头或书面汇报。

   6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按质量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7 对有损协会声誉的委员加以严惩,再交协会理事会处理。

   8 每周召开委员工作例会时,所有委员不得有迟到或缺席、若有事不能来者必须请假。

   9 三次迟到、一次不参加例会的委员给予通报,五次迟到,三次不参加例会的委员做自动辞职处理.

                       

                       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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