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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国旗班是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从事学校升挂国旗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国旗班的宗旨:热爱国旗,服务学院,服务师生,展现跨世纪一代爱国 爱党的精神。
第三条 国旗班成员:负责升旗仪式的主持人 升旗手和护旗手均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章 成员
第一条 凡本学院学生,愿意加入并积极参加升旗仪式的,均可申请加入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国旗班,经老师进行培训,院团委批准,即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条 成员的权利:
1. 对本社团工作具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 指出困难和问题,请求老师予以帮助解决。
3. 可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 向本社团推荐成员。
5. 每学期能够对社团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可获得聘书以此作为鼓励。
第三条 成员的义务:
1. 凡本社团成员须准时参加学院举行的升旗仪式,认真做好升旗的工作。
关心本社团的工作,主动向指导老师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3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 检查督促本社团成员的工作,提出改善建议和方法。
第二条 本社团不定期进行升挂旗的训练,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国
旗法》。
第4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城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国旗班。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执行。
共青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团委国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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