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院的校企合作工作。校企合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范围是负责建立学院与企业的合作关系;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的管理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工作。
校企合作是大中专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高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支撑平台;校企合作是适应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一种办学模式,是高职院校标志性内涵的体现。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是主动方,专业及专业教师是主体。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
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院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从整体上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研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校企合作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校企合作项目必需符合人才培养和生产育人的要求,全过程贯彻人才培养的教学功能。学院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实训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发挥实践经验、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