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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专升本”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浏览量:

“专升本”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作。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重申以下“专升本”工作纪律。

一、严禁以“专升本”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不实承诺;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与湖南省教育厅“专升本”政策不相符或未经核实的招生信息;

三、严禁借“专升本”名义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严禁学院各单位、教职工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和有偿培训;

五、严禁学院各单位、教职工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举办的“专升本”辅导活动;

六、严禁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其家长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七、严禁影响“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的其他行为。

教务处、学工处、各教学系部要组织好顶岗实习回校的“专升本”学生搞好自主学习,及时准确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宣讲“专升本”工作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的解读、答疑工作;提醒学生不要相信社会办学机构虚假的包过承诺,避免上当受骗;检查督促教师严守工作纪律,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整改。学院将坚决执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工作的纪律要求,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专升本”工作管理规定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相关制度进行追责。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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